错误转出进项 是否可以转回
留言时间:2021-02-22
纳税人所属地
宁波
问题内容
我司有租金支出 进项税额30000 但因为兼用于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项目,在不知财税2017 90号文规定的情况下,错误将简易计税部分的进项转出 不知是否可以转回 若可以 请问如何操作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2-23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进项税额转出后一般不允许转入。能否转入建议请主管税务局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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