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宁波  >  宁波市税务局:错误转出进项 是否可以转回

宁波市税务局:错误转出进项 是否可以转回

错误转出进项 是否可以转回

留言时间:2021-02-22

纳税人所属地

宁波

问题内容

我司有租金支出 进项税额30000 但因为兼用于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项目,在不知财税2017 90号文规定的情况下,错误将简易计税部分的进项转出 不知是否可以转回 若可以 请问如何操作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2-23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进项税额转出后一般不允许转入。能否转入建议请主管税务局判断。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