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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税务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附加税减半优惠政策何时到期?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附加税减半优惠政策何时到期?

发布时间 : 2021-02-26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附加税减半优惠政策何时到期?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规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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