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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税务局: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后,裁定破产前企业应申报未申报的税收,由谁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由谁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留言时间:2021-03-19

纳税人所属地

宁波

问题内容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后,裁定破产前企业应申报未申报的税收,由谁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23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四、关于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税收征管问题  (二)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至企业注销之日期间,企业应当接受税务机关的税务管理,履行税法规定的相关义务。破产程序中如发生应税情形,应按规定申报纳税。

  从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之日起,管理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企业名义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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