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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税务局:关于电子平台销售给个人的印花税征收问题

关于电子平台销售给个人的印花税征收问题

留言时间:2022-07-19

纳税人所属地

宁波

问题内容

您好! 我司是通过电子平台线上销售货物给个人消费者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7-2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二条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宁波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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