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青岛  >  青岛税务局回复:工作地和租赁地不同,住房租金按照哪个标准呢?

青岛税务局回复:工作地和租赁地不同,住房租金按照哪个标准呢?

09-29 我要评论

青岛税务局回复:工作地和租赁地不同,住房租金按照哪个标准呢?

日期:2019.1.9

问:工作地和租赁地不同,住房租金按照哪个标准呢?

何倩副局长:网友朋友,您好!根据专项扣除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享受,必须是主要工作城市。

网址:http://www.qd-n-tax.gov.cn/hdjl/zxft/zxft2018/ft20190109/index.html

截图如下:

税乎呼吁:在线访谈一定有针对的解决问题,如果现场不能解答,可以下来请示后明确,我们不需要含糊其词的回复!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