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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关于对税款逾期未入库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关于对税款逾期未入库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22  来源: 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

海关总署青岛教育培训基地等245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你(单位)2021年10月申报的税款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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