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税务局: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还未清算,已经确认的销售收入,土地增值税是否还需要预征?
发布时间: 2019-11-28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问: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还未清算,已经确认的销售收入,土地增值税是否还需要预征?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应按月预缴土地增值税,并于取得收入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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