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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稽查案例>地方稽查案例】这家棉纺厂为何高产低耗电?

【稽查案例>地方稽查案例】这家棉纺厂为何高产低耗电?

2018-11-14

在对某棉纺织企业进行税收检查时,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账簿中显示棉布年产量为166.5万米,但企业实际耗电量、耗用棉纱量仅为同类企业的1/60和1/20.高产却为何既不费电又不费纱?通过实地核查和外调协查,检查人员最终找到了其中的原因。

近期,山东省平邑县国税局对平邑某棉纺织企业实施税收专项检查。通过分析企业账目信息,实地开展核查,查实该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797.2万元,涉及税额475.5万元。

在税警双方的努力下,目前,涉案企业会计景某已被公安机关批捕,公安机关正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管某开展网上追逃。经过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协查,虚开发票所涉475.5万元税款已全部追缴入库。

行业检查:企业产销数据疑点重重

2015年5月,在对平邑县某棉纺织企业2014年度涉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平邑县国税局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账面反映企业生产的棉布商品为166.5万米。根据税务机关掌握的棉纺企业投入产出比例,检查人员测算出企业生产166.5万米棉布应耗用棉纱1.2万吨,生产耗用电为24.9万度,支出人员工资33.3万元。但是,从该企业账面记载数据看,企业仅耗用棉纱625吨,生产用电3900度,支出人员工资5.4万多元。

该企业投入与产出数据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巨大差异,按照企业用电量和投入原材料估算,该企业根本无法生产出166.5万米棉布,企业的异常情况引起了检查人员的警觉。

通过进一步查看企业账目,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产品销售项目下,无任何运输费用凭证,而这种情况并不符合棉纺企业销售特点。同时,该企业货款回收均为现金,并且产品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综合该企业生产耗用能源少、产运销不合常理的各种信息,检查人员认为,该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地核查:小厂房旧设备涉嫌虚开

为进一步查实该企业是否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检查人员在进行账面检查后,按照检查预案,组织骨干人员对该企业办公场所、生产车间、产品仓库等进行了实地核查。

检查人员发现,这家账面上年产量达166万多米棉布的企业,其生产场地竟然只有不足40平方米,并且厂房简陋,厂房的一角甚至已经坍塌。该企业厂房中只有一台陈旧的织布机和几台辅助生产设备,设备上面布满了灰尘,看上去很久没有使用过。企业虽登记在册有15名工人,但现场却不见踪影。厂里陪同检查人员的除了企业负责人管某外,只有一个年逾七旬的看门老人。

“简陋破败的厂房,找不到生产工人。一台破旧的织布机,怎么生产出的166万多米棉布?”

面对检查人员的质疑,该企业负责人管某解释说,企业厂房年久失修,正准备新建厂房,所以工人们都放假回家了,目前企业处于暂停生产阶段,等新厂房建成了再开工。虽然设备陈旧,但因为之前企业都是日夜开工生产,因此产量也不少。

检查人员在该厂周边对居民进行了走访调查,从附近的一位村民处了解到,该厂基本不开工,周围的居民从未听到机器生产时的轰鸣声,也没有见过有工人进出该厂。

实地检查取得的信息和证据表明,以该企业现有车间面积、生产设备能力、生产周期、人员数量等条件,其实际根本生产不出账目中所载的166万多米棉布,结合该企业对外开具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检查人员认为,该企业具有虚开发票重大嫌疑。

委托协查:虚开真相浮出水面

为获取该企业对外虚开的确凿证据,检查人员向接受该企业发票的河北某服装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了协查函。当地税务机关经过协查取证,证实该企业与河北某服装企业并无供货交易活动,该企业对外所开发票皆为虚开。

平邑县国税局稽查局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双方成立了联合办案组。公安机关立即着手对该棉纺织企业有关人员实施控制并开展讯问工作。此时,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管某已闻风而逃。面对税警双方提供的证据,该企业主管会计景某交代了其与企业负责人管某共同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事实。

经查,管某之前在山东省滨州市做机械生意,由于管理无方,企业资不抵债,为了躲债管某辗转来到平邑县。随后,管某在平邑县注册成立了棉纺织公司。为牟取非法利益,经人介绍,在与河北某服装公司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管某向河北某服装公司虚开了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4年1月~2015年4月,管某共向河北某服装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12份,开具金额共2797.2万元,涉及税额475.5万元。河北某纺织服装公司于2014年3月14日、2014年11月20日和2015年4月9日分3次付给平邑某棉纺织公司“货款”3272.7万元。管某开票后截留“货款”的8%作为开票费用,余款分4次汇到河北某纺织服装公司人员卜某的银行账户,以完成资金回流。

至此,一起虚构交易业务,以资金回流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虚开案件真相大白。目前,涉案纺织企业法定代表人管某仍在逃,公安机关已对其开展网上追逃。涉案企业主管会计景某已被公安机关批捕,并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

案例点评:部门联手,形成合力

点评人:平邑县国税局稽查局局长 相启军

近年来,虚开违法活动呈现出涉案金额大、违法分子流窜作案等特点。违法分子十分狡猾,一旦感觉苗头不对,就会闻风而逃。本案中,违法分子以成立棉纺企业为掩护,租用一间破旧厂房,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797万多元,在发觉税务机关实施核查后,马上走逃,为税务机关调查、打击违法活动设置了障碍。

针对本案的违法特点,笔者认为,有效遏制虚开违法活动,除税务机关外,社会各方也应积极配合采取措施,各方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方可有效遏制虚开发票违法行为。

税源管理部门应加大定期巡查和企业信息分析力度。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依托税收信息预警系统和发票管理系统,对企业经营数据、发票信息加强分析监控。同时,应定期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查验企业生产能力是否与发票领用数量相符,一旦发现异常,迅速停止发票供应,将疑点信息及时传递至稽查部门,将违法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税务机关应与工商、银行、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合作机制。通过在信息数据、技术等方面加强合作,税务机关可提高虚开案件的反应速度和查办效率。针对虚开类案件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特点,在明确涉案企业有虚开嫌疑后,稽查部门应及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通过司法提前介入,防止违法人员走逃及毁灭证据情况的发生。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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