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转让所得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1-11-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 )第八条第九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二、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二条第九款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
九、财产转让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