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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2011-11-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号)第三条第五款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应按税法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基金在分配时依法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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