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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日期:2012-08-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六、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一)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具体是指: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八、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或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

……

(一)适用范围。

……

2.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免征消费税,但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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