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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税务局:关于2021年7月社保扣费金额变化的问题

受理号:

24400000020210722230653760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关于2021年7月社保扣费金额变化的问题

内容:

本人2021年7月之前的扣费均是584.80元,为何2021年7月扣费760元?是不是有什么调整了?

咨询人:

曾庆连

咨询时间:

2021-07-22 23:06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7-23 17:29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2021年7月发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2号),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已提高,灵活就业人员每月个体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为760元。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致电广东税务12366进行电话咨询,衷心感谢您对广东税务12366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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