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山东  >  山东省税务局:企业因业务需要,为员工提供大班车,为此为大班车驾驶员员工支付的驾照升级培训费,能否税前扣除

山东省税务局:企业因业务需要,为员工提供大班车,为此为大班车驾驶员员工支付的驾照升级培训费,能否税前扣除

企业因业务需要,为员工提供大班车,为此为大班车驾驶员员工支付的驾照升级培训费,能否税前扣除

留言时间:2019-11-28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企业因业务需要,为员工提供大班车接送员工上下班,为此为大班车驾驶员员工支付的驾照升级培训费,能否税前扣除?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1-2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建议具体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