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流程
发布时间:2020-07-21
来源 : 上海税务
留言时间:2020-07-20 14:45
留言标题: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流程
留言内容:如何将企业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复时间:2020-07-21 10:23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二条的规定: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表样见附件),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办理。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