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09-28
纳税人所属地
上海
问题内容
国有企业以土地、房屋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时,是否视为销售?需向子公司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增值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10
答复内容
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纳税人以土地、不动产作价投资入股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向被投资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