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两税要不要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发布时间:2021-09-18 10:51 来源 : 上海税务
留言时间:2021-09-17 16:32:23
留言标题:补缴两税要不要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留言内容:补缴两税的时候,要不要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复时间:2021-09-18 10:51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采用委托代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预缴、补缴等方式缴纳两税的,应当同时缴纳城建税。
第八条规定,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