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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二手车交易开票

09-29 我要评论

二手车交易开票

留言时间:2020-01-10

咨询对象 山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单位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转让了一辆汽车,请问要开具什么发票,由我单位开具还是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10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0号)规定:“一、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交易业务,由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代购代销的经纪业务,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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