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货运
留言时间:2020-03-19
咨询对象
山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我们山西省在网络货运方面有什么具体的政策和优惠条件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20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称各省税务局)批准,纳入试点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称试点企业)可以为同时符合几项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会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