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代开的普通发票作废后已缴纳的税款如何处理
留言时间:2020-03-27
咨询对象
山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个人代开的普通发票作废后已缴纳的税款如何处理
能退回已支付的税款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27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山西省常用税费业务办理手册》规定:“纳税人多缴纳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该业务办理资料有:《退(抵)税申请表》4份;完税(缴款)凭证复印件1份;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1份。”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