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有关纳税服务3.0公告
办件编号 NSZX2020042000001
提交时间 2020-04-20
内容 关于销售自查农产品减免备案相关文件
附件 无附件
处理情况
办件状态 已办结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纳税服务规范》附录2规定:“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申报享受税收减免,无需报送资料。”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单位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日期 2020-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