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关于个体工商户开专票
办件编号 NSZX2020041500001
提交时间 2020-04-15
内容 老师,您好。想咨询下个体工商户开专票的事项。比如我是个体工商户,当月要开专票,找税务局代开,需要缴纳增值税吗?还是不到10万免税,专票上税率为“免税或者零税率”?为个体工商户代开专票时,会相应扣城建税或者个税什么吗
附件 无附件
处理情况
办件状态 已办结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第七条 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发票工本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五)经营所得……” 因此,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代开发票时,对于取得经营所得且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依法按照“经营所得”自行申报缴纳。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单位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日期 202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