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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个人首套房契税缴纳所需材料

办件标题 个人首套房契税缴纳所需材料

办件编号 NSZX2021081200001

咨询时间 2021-08-12

内容 您好,请问个人首套住房,缴纳契税需要什么材料呢?

附件 无附件

处理情况

办件状态 已办结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山西省常用税费业务办理手册 (2.1 版)》规定:“【业务描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应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契税申报。【办理材料】1、《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中的《契税税源明细表》2份;2、《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2份;3、不动产权属转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4、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5、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享受契税优惠:减免契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及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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