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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一般纳税人,建筑行业,什么样的情况下能开9%的劳务票(清包的情况下)。开9%的劳务票合理吗?

办件标题 税率

办件编号 NSZX2020121600001

咨询时间 2020-12-16

内容 一般纳税人,建筑行业,什么样的情况下能开9%的劳务票(清包的情况下)。开9%的劳务票合理吗?

附件 无附件

处理情况

办件状态 已办结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和《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9%。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因此,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设服务,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税率9%,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征收率3%。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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