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是否需要备案财务制度
日期:2019-11-20
来源:山西省税务局
问:某公司为分公司,财务核算在总公司。需要备案财务制度吗?
答: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需要提供的资料:《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2份;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1份;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1份。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