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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列问题

09-29 我要评论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列问题

留言时间:2019-12-09

咨询对象 山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为饲料生产销售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全部为免税收入,在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8行免税销售额时是剔除税后的销售额填列还是直接填销售额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2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8行“免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适用零税率的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免税销售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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