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稽查结论》的公告 深圳市鱼米阳光酒店有限公司等7户)
发布时间:2021-08-25 11:55:0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鱼米阳光酒店有限公司等7户: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的税务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因你单位已走逃失联、不在注册地址经营,导致稽查文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局将以下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文书号 |
1 |
深圳市鱼米阳光酒店有限公司 |
深税一稽处〔2021〕1142号 |
2 |
深圳市铭扬兴商贸有限公司 |
深税一稽处〔2021〕1143号 |
3 |
深圳市坪山区思逸风餐饮店 |
深税一处〔2021〕1144号 |
4 |
深圳市利源贵酒店有限公司 |
深税一稽处〔2021〕1145号 |
5 |
深圳市祥康谦科技有限公司 |
深税一稽处〔2021〕1146号 |
6 |
深圳亦格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深税一稽结〔2021〕164号 |
7 |
深圳市南山区利仕淅餐饮店 |
深税一稽处〔2021〕1136号 |
附件:CCF20210823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第一稽查局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