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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稽查结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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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5 11:55:0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鱼米阳光酒店有限公司等7户: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的税务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因你单位已走逃失联、不在注册地址经营,导致稽查文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局将以下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序号

企业名称

文书号

1

深圳市鱼米阳光酒店有限公司

深税一稽处〔2021〕1142号

2

深圳市铭扬兴商贸有限公司

深税一稽处〔2021〕1143号

3

深圳市坪山区思逸风餐饮店

深税一处〔2021〕1144号

4

深圳市利源贵酒店有限公司

深税一稽处〔2021〕1145号

5

深圳市祥康谦科技有限公司

深税一稽处〔2021〕1146号

6

深圳亦格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深税一稽结〔2021〕164号

7

深圳市南山区利仕淅餐饮店

深税一稽处〔2021〕1136号

附件:CCF20210823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第一稽查局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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