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已计提但并未实际发放的工资或全年一次性奖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
发布时间:2020-05-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对于年末计提的应付未付工资、薪金,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发放的,可作为汇算年度已发放的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