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实习扣的税,年度汇算帮你退
原创 深圳税务
日期:2020.5.15
如今,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者寒暑假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勤工俭学,而每次劳务收入超过800元的部分均交了20%的个税,让很多在校学生叫苦不迭。正值个税年度汇算进行中,这不,深圳大学在读研究生小张也正对此疑惑着呢。
去年暑假,我跟随研究生导师给某科研院所进行课题项目研究,拿到一笔劳务收入3000元,当时财务说要预缴440元个税,实际到手才2560元,我全年也没有其他收入。听说个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时,我多交的税440元会退给我,是真的吗?
按照税法规定,个人兼职或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由于今年3月开始的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在我国尚属首次,劳务报酬在年度汇算时将并入综合所得,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全年实际应纳税款,如果个税汇算发现与已缴税款有差额,会进行多退少补的!
原来是这样,那像我这种情形一定会退税吗?
因为您去年只有这一笔劳务报酬3000元,且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根据个税汇算政策规定是不需要缴税,可以在年度汇算时按简易申报申请全额退税,你可以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算一下。
太好了。既然是退税,为什么这笔收入当时还要预缴税款呢,这算重复工作么?
2019年个税改革后我国实行的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新税制。对于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我们平时只是暂时按月或按次计算预扣预缴税款,年终可以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让税款多退少补。简单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缺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达到相同收入水平的个人税负水平一致的目标。
这是什么神仙政策,那我得赶紧回去研究一下。
相信很多在校学生也有过类似疑惑吧,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劳务报酬个税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1、劳务报酬所得预缴税款是如何计算的?
劳务报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个人兼职或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那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主要区别在哪呢?主要看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计算公式:
当劳务报酬收入≤4000元时,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20%
当劳务报酬收入>4000元时,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预扣率
附件: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表
级数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小张预扣预缴税额=(3000-800)*0.2=440,当月到手工资就是2560元。
2、劳务报酬的按“次”如何理解?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目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个税汇算"多退少补”税款该怎么计算呢?
“综合所得”税制下,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并入综合所得,居民个人需要合并全年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税款,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税款后,计算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用公式来表示即: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万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2019年已预缴税额
注意:年度汇算时,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劳务报酬税前收入×(1-20%)
来源:深圳税务
供稿:个人所得税处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