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深圳  >  深圳税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热点咨询问题(一)

深圳税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热点咨询问题(一)

专题课堂答疑篇丨为您解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热点咨询问题(一)

来源:深圳税务

日期:2020.10.30

经过前面几期的学习,相信大家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知识已经都有所掌握。

今天我们就近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热点咨询问题进行统一解答,请您注意学习啦。

1、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的0.5%的比例安排本市户籍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其中,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用人单位,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个体工商户用不用缴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个体工商户不属于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对象范围,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划转到税务局之后,残保金的征收标准会调整吗?

划转至税务局征收后,残保金的征收范围、对象和标准以及年审申报等政策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的所属期如何规定?今年是收哪一年的残保金?

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度征收,当年征收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如:2020年征收2019年所属期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时间是什么?

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度征收,当年征收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时间一般为8月至10月。

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所属期为2019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15日。

6、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保障金按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比例的实际差额人数和深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0.5%-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深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0%。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 2位(四舍五入)。

7、在职职工人数乘以百分之零点五,小于1还需要缴纳保障金吗?

保障金的计算公式为“保障金年缴纳额=(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0.5%-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深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0%”,如果按照公式计算,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小于0,则无需缴纳保障金。

8、用人单位怎么知道自己该不该交残保金呢?

用人单位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电子税务局搜索框搜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或“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点击进入,如提示“根据您的税费种认定信息,本月没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的应申报信息……”,则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否则需要缴纳。

此外也可通过税务部门短信、电话通知获知是否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9、免征保障金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吗?需要零申报吗?

今年无需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10、现在登录电子税务局,怎么没有看到残保金申报窗口?

根据《关于2020年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通告》,2019年度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2020年1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征收,电子税务局将在11月1日开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菜单。

11、今年税务局免填单,以后都是免填单模式吗?

以后年度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是否提供免填单模式,将根据未来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工作相关规定及实际要求作出相应调整。

12、以前残保金都是直接扣款,为什么现在需要申报?

划转前残保金由社保部门代收,划转至税务局征收后,残保金的征收范围、对象和标准以及年审申报等政策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缴纳方式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需要由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缴纳。

温馨提示:如果您对以上相关内容仍存在疑问,可咨询纳税服务热线。

咨询电话:12366。

来源:深圳税务

供稿:非税收入处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