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为跨国公司,2018年取得深圳市政府发放的研发补助,取得时会计上直接冲减了研发费用,请问将如何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日期:2018.9.30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
主持人您好,我司为跨国公司,2018年取得深圳市政府发放的研发补助,取得时会计上直接冲减了研发费用,请问将如何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刘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40号)规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