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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我们公司对租进来的房子装修,装修发生的费用,怎么摊销?

摊销

留言时间:2020-11-25

纳税人所属地

深圳

问题内容

我们公司对租进来的房子装修,装修发生的费用,怎么摊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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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2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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