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接到税务局通知说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存在退税,请问该如何申请退税?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2020-12-11 10:49:2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我单位接到税务局通知说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存在退税,请问该如何申请退税?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我市纳税人可选择在电子税务局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业务,也可携带办税指南规定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疫情期间,建议您选择“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尽量通过网上渠道办理业务。
办理渠道一:电子税务局网上全流程无纸化申请
选择电子税务局网上全流程无纸化申请的,您可在电子税务局功能模块填写并提交《退(抵)税申请表》。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您即可获取审批结果信息。您也可登录后通过选择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前置条件
1、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已经实名认证并且不是风险纳税人
2、经办人必须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并且不能是风险纳税人
3、纳税人存在退税账号
4、不存在正在办理中的此事项
5、纳税人状态正常
(二)操作流程
功能入口:【我要办税】à【一般退(抵)税管理】à【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1、点击菜单进入功能,弹出办税指引,点击继续办理。
2、选择退税银行名称,自动带出对应的银行号码,然后选择退抵税原因类型,退税申请理由必填。
3、输入要退税金额,点击下一步
4、上传附报资料
5、提交成功待审核
6、可以暂存填写信息,再次进入后可以找回。
7、申请成功后可以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查询办理状态。审批通过后可在文书结果内下载PDF格式申请表。
注:提交成功后,由后台转为全流程无纸化进行审批处理
办理渠道二: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若您选择线下办理,可携带办税指南规定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退税。所需资料如下: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
1 |
《退(抵)税申请表》 |
1份 |
|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
|||
税务机关未能获取相关信息 |
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 |
1份 |
|
土地增值税清算原因导致多缴企业所得税的退税 |
房地产开发企业后续开发项目情况及土地增值税清算涉及退税计算过程说明(包括房地产项目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总额、项目销售收入总额、项目年度销售收入额、各年度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和已经税前扣除的土地增值税、各年度的适用税率的书面说明) |
1份 |
|
因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 |
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收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收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
1份 |
|
温馨提示: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要求报送电子版资料。
3、办理材料里未注明原件、复印件的均为原件;仅注明复印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注明原件及复印件的,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报送资料如为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5、对税务信息系统可以查询的完税(缴款)凭证信息,不需纳税人提供。
6、因土地增值税清算原因导致多缴企业所得税退税,需提供材料内容较多,为便于纳税人填写和税务机关审核,可参考《房地产开发企业后续开发项目情况及土地增值税清算涉及退税计算过程说明》样式进行填报。
其他需注意事项您也可以点击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申报纳税】-【退(抵)税办理】-【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栏目查看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