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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时间截止到什么时候?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申报?如果未在申报期限内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否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又是如何规定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时间截止到什么时候?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申报?如果未在申报期限内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否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又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0-12-11 10:49:2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度征收,当年征收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时间一般为8月至10月。

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所属期为2019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15日。

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缴费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系统:缴费人使用企业电子税务局账号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

第二步、进入申报模块: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搜索框搜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进入或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进入。然后选择对应所属年份,2020年申报对应的所属期为2019年。

第三步、确认应缴费信息:系统会自动弹出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确认的应缴纳的保障金相关信息,包括: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本期应补(退)费额,点击“确认并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第四步、确认申报:进入申报页面后,只需要填写申报表中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其余栏次的信息已经被导入且不可修改,用人单位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

第五步、缴款:在自动跳转的申报结果查询页面里点击“缴款”,通过税库银三方协议或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第三方支付方式进行缴款。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市残疾人联合会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向社会公示;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照每日千分之五加收滞纳金,但滞纳金数额不得超过欠缴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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