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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纳税人申请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申请资料具体参考哪一项规定办理?

办税指南V2.3.8中3.22.4入库减免退抵税规定,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需提供《退(抵)税申请审批表》、软件退税申请报告、软件产品销售说明、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计算说明、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确定方法说明,按上述资料办理退税申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9号文件第十七条规定,需提供《退(抵)税申请审批表》、申请报告、《税收缴款书》复印件;特定资料:登记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税务机关留存复印件)、检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通知公告《关于做好10月征期应对及社保费大厅征收服务准备工作的通知》提及,经与货劳处、收规处确认,软件产品退税只需提交《退(抵)税申请审批表》。请问现在纳税人申请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申请资料具体参考哪一项规定办理?

更新日期:2021-01-27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

正式文件更新需要一定时间,目前纳税人提请资料请以办税指南要求为准

144030000000012969898 货物和劳务税处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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