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深圳  >  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深圳市XXX表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深圳市XXX表业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深圳市XXX表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3-04 15:52:1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XXX表业有限公司(914403XXX33056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将对你单位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因你单位不在注册地经营且相关人员均无法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文书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详见附件)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到我局接受调查,逾期我局将按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税务文书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1年3月3日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