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深圳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3-09 15:47:5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深税一稽检通一〔2021〕162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3月8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深税一稽 税通 〔2021〕 162 号
深圳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XXX122):
事由:限期提供资料通知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五十六条
通知内容:限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真实、完整提供下列资料(如无法提供,需在期限内书面说明,并对所说明的情况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财务会计报表、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等财务账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资料)。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