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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的公告(深圳市前海XXX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的公告(深圳市前海XXX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6-12 16:21:4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前海XXX能源投资有限公司(91440300311934126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由于你单位存在 其他违法的税收违法行为,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决定自 2019 年 06 月10日起停止向你单位出售发票并收缴你单位的空白发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O一九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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