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公告(深圳市XXX有限公司、深圳市XXX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6-17 11:13:3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辉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宏茂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的税务违法行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因你单位相关人员均无法联系,《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局现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详见附件)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文号 |
拟处罚内容 |
深圳市辉胜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40300078976759) |
深税三稽罚告〔2021〕341号 |
62227.91元 |
深圳市宏茂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78276686X4) |
深税三稽罚告〔2021〕342号 |
485539.30元 |
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