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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请问若符合“首违不罚”的情况,其纳税信用经常性指标信息是否会被扣分?

请问若符合“首违不罚”的情况,其纳税信用经常性指标信息是否会被扣分?

发布时间:2022-07-20 14:50:3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第四条规定,自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起,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对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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