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是否可以参与纳税信用等级评价?
发布时间:2022-07-20 14:51:5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15号)第一条,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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