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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未按期进行申报、未按期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未按期设置账簿等纳税信用是如何扣分的?

未按期进行申报、未按期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未按期设置账簿等纳税信用是如何扣分的?

发布时间:2022-07-20 14:53:0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是扣分指标,按次扣5分。“未按规定时限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处理办法”是扣分指标,出现该情况的扣3分,在同一评价年度内不重复扣分。“应设置未设置或未按照规定设置账簿”是不予评A指标。上述指标中,前两个是可以修复的指标,纳税人在补办相应业务后可申请信用修复。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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