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办理退税
留言时间:2023-01-18
纳税人所属地
深圳
问题内容
请问:外贸企业办理免退税申报,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能否拆分数量分批申报?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3-01-1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外贸企业办理免退税申报时,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凭证均可拆分数量分批申报。拆分同一项号报关单(21位报关单号)的,需分不同批次申报,并待上批次数据审结后才可以再申报。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