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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汇算≠退税,到底什么是年度汇算?

09-29 汇算≠退税 我要评论


汇算≠退税,到底什么是年度汇算?

发布时间:2020-04-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通俗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

更简单地说就是两步:一是合并个人“综合所得”全年收入,二是按年计算税款,多退少补。“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

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的税款(即应退税额大于零),您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如果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的税款(即应补税额大于零),您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如果预缴的税款等于全年应纳的税款(即应补(退)税额为零),则既无需办理补税、也无需申请退税。

是否退税、补税或者不补不退,需要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可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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