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税务局:扣缴非居民企业附加税
日期:2019-06-05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
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通告》: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请问:1、境外非居民企业向深圳企业提供应征增值税服务,深圳企业代扣代缴附加税,是否享受减按50%征收?
2、自2019年1月1日起按全额扣缴的附加税,是否可以申请退税?
答:您好,代扣代缴境外单位和个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境外单位和个人不适用财税〔2019〕13号文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