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铜道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
发布时间:2021-09-15 17:28:2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铜道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的税务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因你单位已走逃失联、不在注册地址经营,导致稽查文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局将以下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文书号 |
1 |
铜道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 |
深税一稽处〔2021〕1208号 |
2 |
深圳市前海鸿运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深税一稽处〔2021〕1317号 |
3 |
深圳市前海鸿运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深税一稽罚〔2021〕295号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第一稽查局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