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深圳市宝安区福永恒源晟电子厂等3户纳税人)
发布时间:2021-09-15 11:49:2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税二稽告〔2021〕80065号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恒源晟电子厂等3户纳税人:
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年9月13日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文号 |
1 | 440300L12047853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恒源晟电子厂 | 深税二稽罚告〔2021〕324号 |
2 | 91440300051513332K | 深圳市瑞轮科技有限公司 | 深税二稽罚告〔2021〕320号 |
3 | 440300075185628 | 深圳市富春晖实业有限公司 | 深税二稽罚告〔2021〕3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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