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税务局:12366一周热点集
日期:2019.12.11
来源:深圳税务服务号
1.跨市迁移是否全市统一要求纳税人先办理工商迁移再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答:按征管法实施细则办理跨市迁移业务,即办理工商跨市迁移前应先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被冒用怎么处理?
答:对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注册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向登记机关反映情况,登记机关出具《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等变更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的“商事登记簿查询”模块核实商事主体登记信息变更情况后(无需法定代表人提供工商《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等资料),给予解绑实名信息。法定代表人无需现场办理。
3.财行〔2019〕11号规定“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在年度内扣缴义务终止或代征关系终止的,应在终止后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手续费申请资料,由税务机关办理手续费清算。”企业注销之后,对公银行账户也一并注销,纳税人去申请手续费返还能否以法人的个人账户作为收款账户?
答:若代扣代收代征人(以下简称“三代单位”)在税务机关审核及支付手续费期间内注销工商登记的,相关单位的主体资格已消灭,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对象已不复存在,相关费用应上缴国库。若三代单位在上述期间内注销税务登记,未注销工商登记的,其主体资格依然存续,可由相关单位清算组(进入破产程序的为破产管理人)接收三代税款手续费,并按规定进行申报纳税。
4.自然人在微信公众号上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选择“EMS邮寄”方式领取发票,是否需要本人签收?
答:需要本人签收。
5.一般纳税人发生劳务派遣服务,采取简易计税方式是否还需要办理简易征收备案?
答:对一般纳税人的劳务派遣服务简易征收等事项已取消备案,纳税人可在申报表的栏次中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留存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