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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现在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了,请问自行开具和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征收率都是1%吗?

天津市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现在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了,请问自行开具和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征收率都是1%吗?

发布时间:2020-03-1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上述规定,适用于自行开具和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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