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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民间社会组织如果想要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如何办理认定相关事项?

09-29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我要评论

天津市税务局:民间社会组织如果想要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如何办理认定相关事项?

日期:2020-03-11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

       (一)办理流程

       经本市市级(含市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向天津市税务局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规定的相关材料,由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认定。

       经本市区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向所在地的区税务局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规定的相关材料,由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联合认定。

       (二)办理时间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每年办理两次,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于每年3月1日至4月31日和7月1日至8月31日向税务机关报送申请材料。其中,3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当年度和上一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7月1日至8月31日受理当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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