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税务局:民间社会组织申请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需要提交哪个年度的认定资料?
日期:2020-03-11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申请享受免税资格时,需报送相关资料。
(一)新办民间社会组织
新办民间社会组织成立当年申请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其成立至申请认定时点的相关资料。
(二)以前年度成立民间社会组织
以前年度成立民间社会组织申请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其资格起始年度的上一年度相关资料。如社会团体申请2019年起开始享受免税资格,则应提供其2018年度的相关材料进行认定。